【二十五】
英文课的时候巫朗诵了一首罗伯特 弗罗斯特的诗:
The Road Not Taken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未曾选择的路
两条路在黄色树林中分离
很遗憾我不能同时走上去
作为一位旅人我久久伫立
并延一条路极目望去
至它消失在丛林茂密之地
之后我选择了另一条同样美好的路
且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且那天清晨满地落叶中
因为它荒草萋萋,需要水源
即使脚步也一样
踏上过这条小路
并无足迹踏于两条路中
哦,我将第一条路留给以后
但我知道路路相通、永无止境
恐怕我已无法回头
我将在许久后的日子里回顾
伴着叹息开始倾诉
树林中两条分离的路——
我选择了那条人迹更少的旅途
从此改变我人生的道路
我心不在焉地读这一行行文字,没有理解其中任何一句,却并非我不懂其中某个单词或句型。读中文时,即使我不愿意,仍会将相应的信息传入到脑中。对英文却须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否则眼睛在纸上扫过那些密集的字母时会与读斯瓦希里语无异。这种陌生感时常令我无比沮丧与恼怒。
失去耐心的我放弃了继续阅读手中的文字,端详起Alec的钱包来。Alec因为去年已在AP英文语言考试中取得了5分的成绩,因此不再需要修这门课。他对毕业于三流州立大学的巫婆的英文水平嗤之以鼻。现在的Alec在学校辅导员办公室里做助手,他说做好这个工作(办公室助手是一门没有学分的课)的意义甚至超出修一门最难的AP课,因为在每个辅导员的几百个学生中给她留下良好且深刻的印象会为自己换来一封完美的推荐信。不过有时Alec也会忙中偷闲,来到这节课上看望我,同时帮助巫挽救达到谷底的课堂气氛。
我打开钱包,除了数张五花八门的信用卡、会员卡之外,一张Yearbook(一年一期的高中纪念册)照片吸引了我的注意。照片中是一位秀色可餐的女孩,年龄约莫与我和Alec相近。我呆呆地盯着照片看了许久,或许是口水流了下来,不幸被巫点了我的名。
“Luke,请你概括一下这首诗的思想。”
“呃……我认为……”,不得不搬出前天中午Alec说过的一句名言:“赫拉克利特说过,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中”。全班同学顿时对我侧目。
谁知Kim竟开口问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与诗有何联系?请详细解释说明。”我只得硬着头皮,结结巴巴地说了起来。最后巫无奈地让我停止,脸上的表情写着:我知道语言是个很大的障碍。我强忍把课桌上这本七磅重的《美国文学进阶》扔到Kim脸上的冲动,继续对那照片垂涎。
放学后我在亚城下午四时准时飘落的霏霏细雨下去停车场和Alec碰面。远远就看到他正和两个低年级的金发女生聊得火热。Alec一条胳膊撑在他那辆雷克萨斯上,车钥匙在食指上来回打转。
“对不起打扰一下, 我们要走了。”我知道如果任他们发展下去,很可能Alec最后开车带走的不是我而是那俩女生。
“Alec,你的钱包。还有,钱包里……”
“我决定了!我要去找她。”
“找谁?”
“去圣约瑟夫找Chloe。”
车停在圣约瑟夫学院应是主楼的一座教堂之前。这里优美的环境让我感觉我与Alec刚开车穿越了美墨边境而来到南加州的富人区。不久后就看到Chloe的红色Pontiac从左侧的停车场内开出。Alec连忙发动起车,尾随Chloe前去。在路口的停车标牌处Alec将车并排停在Chloe的车右侧,按响喇叭的同时放下车窗。
Chloe的车窗同样放下,她用仿佛是突然发现路上窜出只熊猫的眼神瞅瞅Alec。
Alec笑容可掬地说道:
“真巧,我们又见面了。”
Chloe看似很无奈地笑笑。
“怎么样,周末你有时间吗。我是说,这周五放学后。”
Chloe抱歉地说:
“我们周六还要上课。所以……不好意思。”
“那周日我也有时间。”
“上午要去教堂。”
“下午我也有空。”
“对不起,还是不行。”
Alec倍受打击,但是脸上笑容依旧。
“不过,你可以去上次的那个Marta站接我吗?五点整。”
Alec当然是满口答应。
“谢谢,我们周日见。”Chloe的车在身后一片鸣笛声中开走。
Alec望着Chloe车消失在路的尽头,说:“看来她还真的是有格性的人啊。”
“你是说,她是个有个性的人?”
“我就是这个意思。周日你想和我一起去接她吗?”
“我还是不去给你们当电灯泡了。”
“电灯泡?”
于是我又花了几分钟给Alec解释电灯泡的意思。中文若非母语,是不易学的。英文却不然。这也就是为什么英语是第二语言的英文作家多得是,中文却几乎没有。这样想令我十分安慰,毕竟我英文的障碍远没有Alec中文的障碍大。Alec常对我认为很寻常的中文词句产生疑惑,比如我向他说起“霸王别姬”,他心中却出现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用力把一位美女用针别在胸前的情形。
告别前,我问起Alec关于那张照片的事,但他说:
“下周再告诉你吧。”
我很喜欢回家后躺在公寓阳台上的躺椅中,听着微弱而细腻的细雨声读书。我打开自己屋内的电脑音响,让幽幽的蓝调从邻近的窗口传到阳台上。这种声音远比带上耳机听CD好得多,距离感会带来一种遥远而莫名的惆怅。有时看雨也看乏了,就偷窥对面楼上的住户。通常对面的那些阳台上除了堆满烤炉和阳伞等杂物之外,就是几户中国人晾在衣架上的衣裤和袜子。但一天我发现了在距我很远的右边那栋楼上左数第三个阳台,总有一个中年墨西哥男人坐在一把近似马扎的破板凳上,我猜测他在抽雪茄,因为我总是看到一缕轻烟从他头上散去。看得久了,我总会联想到烟囱,或者墨西哥沙漠里的仙人掌。思维总是和你自己玩这样的把戏,一个Stereotype刻在心里,好像手臂上的纹身。他也许压根就不是墨西哥人而是古巴人,抽的不是雪茄而是大麻。因为距离实在很远,也或是因为我视力越来越差,为了满足自己无法抑制的好奇心,我拿着相机用十倍聚焦的镜头去观察那个男人。他似乎整个白天都坐在那里,身体保持前倾,双肘支在自己膝盖上,左手或右手食指夹着很粗的雪茄。做出这种姿势的人眼睛一定是凝视着远方,眉头紧锁,心中苦闷不堪。我反复思索,仍想不通他整日这样坐着,要靠什么度日。难道他是个公寓管理员?当然,我没有意识到在他兀自坐在那里抽烟时,我却更加百无聊赖地观察着他。
可恶的是每次我进行自己的侦察时,总是会有楼下跑过的黑人小孩儿驻足抬头看我,大张着嘴,好像这辈子从未见过中国人。我只能放下相机,报以微笑,好让他继续玩他的藏猫猫。虽然我恨不得跳起来对他竖起中指。生活就这么差劲,连对一个小孩也不得不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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