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是张单程机票,航班号AC6851。此刻飞机处于万米高空,我身旁石化般坐着个行将入木的老头儿,七个小时之内嘴中只冒出一个词:“咖喱鸡饭。”靠过道的座位上是位某三流大学的留学生,就是那种智商不济却觉得自己饱览群书的主儿,对世上的一切拥有自以为独特的见解。他一路都歪着脖子,和后排那个在多伦多读语言学校的小妞聊得火热。本指望邻座会是位寂寞的性感少妇,最好要赶着回国办理离婚手续,那样或许我也能加入“the Mile High Club”。
默默注视着机窗外,脚下的金色云海一望无垠,可其中仿佛充满喧嚣。显然我耳中的嗡鸣来自于飞机引擎,或是心里。不知过了多久,飞机似乎改变了飞行高度,耳膜中的压力增加,噪声像脑袋被套上塑料袋子般被隔绝开来。空姐推着餐车来发放晚餐,娇声细气地对我说了句话。我摇摇头,闭紧嘴,捏起鼻子用力吹气,才听到她说:“请放下机窗挡板,系好安全带。”
吃罢晚餐,想起清理屋子时发现的那本数年前的《纽约客》杂志,便从包中抽出,抹平卷起的页角,翻到一个短篇故事,似乎读过,但记不清了。故事背景设在华沙,描写中年男人与爱写诗的年轻女子阿歌妮诗卡之间的婚外恋。她最喜欢的诗人是茨维塔耶娃。她在做爱时总说,“We’re like mayflies. We only live for an afternoon.”
反复读了这句话,心中有梗在喉般难受。这是什么意思?我们都是朝生暮死的泛泛之辈罢了。就因为必死的命运,我们便有了放纵并犯下罪过的理由。而无论怎样的挣扎都无法逃离死亡这个最终乐符奏出刺耳的嘲讽。这想法令我愤怒不堪,却一时无法反驳自己。我又想起上飞机前托付给同学的那箱书,在去机场的路上还一度担忧,受托者不是个爱书之人,书到了他手中,便与一箱白菜无异了,或许论斤卖更有价值——这又如何?自己曾相信书中有一切答案,更喜欢读书来麻醉独处时的孤独感。直到有一天卡米利娅让我告诉她,究竟从这些书中学到了什么?我竟无言以对地恼怒起来。或许我始终热爱的文学与这脚下的层积云一样,自己的身体则飘在云层的另一端。若像飞机失事般坠下, “噗”一声刺穿云层,双眼大睁,耳边风声呼啸,面朝下凝视着大地,看到了世界的本来面目,那种感觉定会真实到令人痛彻肺腑吧。想到这里,我的思维猝然而止,将杂志丢下,侧过身去,感到手脚冰凉。我试图脑袋贴着窗板,就此昏昏入睡。但那句话却像耳边的嗡鸣一样萦绕着我。
“我们就像蜉蝣一样。我们只活一个下午。”
难道这就是为什么卡米利娅与我彼此决定要在一起?因为一时的空虚?她的长相不属于能令我心动的类型,也不喜欢她齐耳的短发,及旁若无人的笑声。甚至初次见面时很快将她归纳为“那一类人”,那类附庸风雅,看似无比快乐,实际空壳般存在的生物。但卡米利娅是个执着的顽固分子,认定一件事后会不懈的追逐。我认为这样活着太累,她却说我是个虚无主义者,铁了心要消灭我的悲观。真是玩笑,我甚至无法向她解释自己驾信的哲学。悲观何错之有?人生的意义难道仅在及时行乐,别无其它?是的,太多问题上我无法给出满意的结论,但我更加反感她的偏执。
虽然有时我也质疑自己与卡米利娅的关系是否过于依赖纯粹的肉欲。但和她一起至少强过于各种场合用蓄谋已久的手段去接近那些陌生女孩儿,在大谈文艺复兴或达达主义时实际觊觎着她们年轻的身体。只是最近,我开始愈加痴迷她用纤细的双腿缠绕着我;炙热的双唇在我腰间游走;感触她那对小巧而坚挺的乳房;还有她如冰川之下的暗河般冰凉、潮湿的肌肤。但这不足为惧,最令我恐惧不已的,是逐渐习惯她的陪伴。有时,在一起晚餐时,她会放下手中的餐具,抬起头来,用力咽下口中的食物,然后欲言又止地看着我。我会故作不耐烦地反问,又怎么了?她就会告诉我,没事,我吃饱了,接着起身离去。我决定不给她机会提出那个最终无法逃避的问题。
下了飞机,转上南行的高速列车。车厢内宽敞明亮,豪华的装璜却好像家居杂志中的时尚卧室,令人毫无归属感。思索半晌,发现没人可联系。最终用网络电话拨通了沫沫的号码。一个外语学院法语专业的女孩儿,朋友的朋友,沫沫是她的网名。
“你回国了?”她话中带有有一丝惊喜,我无法辨别其真实性。
让她帮我在她家附近的酒店订一间房间,几小时后在大堂等我。
我听起了手机中的Trance音乐,都是些过时的歌曲。这年头van Burren 和Tiesto都不再流行了,毕竟相比歌手,转两盘碟子的手艺没有太多技术含量,末落的也更快。其实听什么都无所谓,需要的只是令自己停止思索,就好像服用再吸收抑制剂那样。只是我和卡米利娅同居后已戒掉处方药,也无意在海关遇到麻烦,于是便反复听那几首旋律单一地敲击着耳膜的音乐,并时刻留意剩余不多的电量。
[二]
两年前,当生活中还没有卡米利娅时,我终日漂浮在某种强迫症式的,由酒精,整夜的派对狂欢,以及橙色小瓶中的胶囊所构建的快乐之上。那年的圣诞夜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之前在摄影协会相识的法国交换生。她呢喃着说,自己很孤单(seule),但我没听明白,也可能是喝醉了(saoul),只听清最后一句话,“Va chez moi。我从床上坐直身子,屏住呼吸,好像在陌生城市的茫茫人海中发现一个无比熟悉的身影。将她短信给我的地址输入地图,距离地铁终点站蒙莫朗西不远,单程40分钟。看看表,最后一班地铁5分钟后到达。我抓起大衣,夺门而去。
从圣马修大街走出,左转走上拉方丹大街,以往彻夜不眠的繁华街道上夜店、酒吧、咖啡馆全部大门紧闭,偶有几张亮起的霓虹灯牌,在冬夜的死寂中发出啮齿动物般呲呲的低鸣。昏暗的灯光在覆满街道的积雪上折射出诡异的红色。预报说今夜气温摄氏零下二十八度,空气吸入肺内,让人联想到在冷库中速冻的虾。预报还说夜里有大雪,不知几时会落。
我气喘吁吁地跳上最后一班地铁。车厢内除我之外,只有另一侧上车的流浪汉,口袋里背着回收品。空气闷热,还飘着一股若隐若现的发霉甜面圈味。在下一站上来几个人:占据两个座位的肥胖黑人妇女,怕被人抢劫般紧攥着手中的挎包;一对卿卿我我的年轻男女,哥特式打扮,看起来不像情侣,或许是妓女与皮条客。女子身上一股地下街贩卖的劣质香水味阵阵袭来,令人作呕。我戴上耳机,Ibiza的靡靡之音如地中海潮水般涌来……
沫沫见了我,笑靥如花。上来就给我个法式亲吻,左右脸各来一下。
“mon cheri, 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本是一群人,刚下飞机就走丢了”我调侃说。
她故意压低声音,似要跟我分享什么秘密:“其实是想我了吧?”那表情纯粹是赤裸裸的调戏,不过确实可爱的很。
在名叫“托斯卡纳”的意大利餐厅吃晚餐。沫沫穿着一条米色的cocktail dress,长发在头顶盘成髻,一缕青丝从脸右侧垂下来。她左肘支在桌上,左手拖着下巴,右手将高脚杯逆时针旋转着,杯里倒满了那瓶比她一身衣服还要值钱的法国红葡萄酒。她不时将双眼从酒杯转移到我脸上,又努努嘴,唇上沾了酒,格外猩红。
“Mon cheri,我真的很喜欢法国的东西,Château Haut-Brion,听起来都这么haute classe。”
我咧嘴陪笑,什么这个堡那个堡的,20美元与200美元的红酒对我来说从没任何区别。但为了最高尚的目的,妥协是必须的,何况我还蛮享受这过程,只是暗自心痛的要死要活。
我说是啊,最近还认识了一个越南裔,名叫让·巴普蒂斯特。
她说,“一定是拥有法国血统的南越流亡贵族吧?”
我说不是,家里是卖越南米粉的。
“你真坏”沫沫伸手打我,那小手臂纤细的让人心悸。
我非常喜欢恰如其分地讽刺并被认为是良好的幽默,以至于我怀疑这已成为某种癖好。让·巴普蒂斯特是卡米利娅的前男友。
在酒店房间里,沫沫抱着酒瓶往杯中倒,暗红的液体随着她“吃吃”的笑声来回摇晃。我看着酒顺着酒杯边沿流进她的指缝中,又顺着手腕一路流下。然后手机响了,是我妈。
沫沫冲我说,这可是国际漫游。喝醉了都比我会精打细算。
我打开电脑用网络电话回电,不耐烦地说自己正在餐厅吃早饭,咖啡,牛角面包,还有新鲜的奶酪;湾区的餐馆不贵;加州红酒也很好喝;嗯嗯,安迪和她未婚妻都很好。沫沫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我赶紧挥手让她收声。对,安迪讨了个好老婆,小姑娘可开朗了,行,改天一定把结婚照给您发过去。
挂了电话,沫沫笑得更凶了,黑色高跟鞋丢在地毯上,两只白皙的小脚赤裸着,而身体在墙角的沙发上缩成一团,好像受惊吓的小刺猬一样颤抖着。我从她手中接过酒杯,知道她是醉了,却倍生反感。
“为你叫辆车吧,不早了”
“嗯?”沫沫从凌乱的头发中探出脸,仿佛没听清。
“我送你回去。”我站起身。
沫沫利索地站起来,理了理裙子。走到门口停下脚步,回头看着我。
我及时反应过来,用力拉住她的手,她吃惊地叫出声,在说出话之前,身体便陷入我怀中,双唇被我封住。
她激烈地迎上来,嘴中充满了红酒的芬芳,令我呼吸困难,在恍惚中我竟想起卡米利娅,她喜欢吃菠萝,嘴中总有股淡淡的涩。
[三]
车随着一阵剧烈摇晃骤然停下,睡梦中的我差点将脸裱在车窗上。睁开眼,车厢内再次只余我与老头两人。车门对向站台大敞着。头顶模糊不清的广播声被老头翻弄易拉罐的刺耳声响盖过。
我冲他喊:“C’est òu?” (这是哪里?)
他眯起眼端详我半天,然后讲出一大堆法语,还附带肢体语言。枯枝般的手来回指点着,像在施展某种诅咒。
头顶的广播还在像卡壳的唱片机一样不依不饶地重复着那段话。那个尖锐的女声在句子结尾说“抱歉”时声调上扬,仿佛要忍不住笑出声来。
我走出车厢,站台墙上写着橙色的大字:“布哈萨”。
顺着停滞的电梯台阶往上走,手机哀鸣三声,彻底没电了。我站在公车站前,头顶一盏孤零的路灯投下圆锥装的光芒,照亮了我脚下的几平方英尺地面,寒风狂怒地将地上的雪花撩起,如无数细小飞蛾般在灯光下碰撞。
沫沫紧拽着我,我们一同目送人群匆匆踏上列车。不识他们是急着赶向各自的目的地,还是迫不及待地要逃离此处。想到这里,我掰开沫沫的手,不别而去。
睡在我下铺的是个魁梧的男人,民警,笑声与呼声同样爽朗。我们一起喝着劣质的白酒,吹嘘彼此的见闻。末了,他问我此去金城何事,我未做犹豫便答道:“回家。” 心中却仿佛撒了个谎般空虚。他说自己去拜访外地多年未见的战友。他和老婆争吵多年,离婚协议书写过一沓纸。但他的老婆上个月死了。
“她活着的时候一直没有机会去外地,现在终于能走脱了。”话中带有笑意,好像悲剧中的喜剧穿插。
我想起不久前与卡米利娅开始的无尽的争吵,吵闹声逐渐在记忆中盖过了所有美好时光。唯有最后,当我们开始搏斗般地做爱至精疲力尽,注视着彼此在黑暗中闪烁的眼睛,累得说不出一个字,心中才能获得一丝安宁。
此后我常暗自悔恨,最初不该灌她那两杯朗姆酒兑可乐,更不该和她同上一辆出租车。
火车到站后民警的战友来接。我搭上他们的北京吉普,去吃肉,喝了更多的酒。他们将车停在国道旁的荒野之中,夜空中没有星光,大地漆黑茫茫。我们在酒瓶中点燃了纸,放在十步开外。他们掏出六四手枪,一枪一枪地射击着酒瓶。打完了一梭子弹,将发热的枪递在我手中。我盯着枪发呆,突然害怕起来,又躁动不已。在这里,如果我们谁给对方来一枪,那他就像木桩一样悄无声息地倒下,荒谬而毫无意义地死去了。
战友大喊一声,“发啥子楞?!想你女朋友呢?”两人大笑起来。
这样的夜晚,很好。我不再想起她了,我的心和肉体都如瓶中的火苗般乱窜着,尝试逃脱那墨绿色玻璃的桎梏,直至扳机扣下,一枚子弹将枷锁击的粉碎。
[四]
我不知奔跑了多久,黑夜延绵着黑夜,路牌都看不见。暴雪悄无声息地拍打着我的大衣和脸颊。唯有脚下踩过的积雪“吱吱”呻吟着。我有种随时要跌倒的感觉,却更恐惧跌倒后再也无法爬起。于是继续漫无目的地恐慌而逃,在一条街的尽头转向另一条,甚至不知是否在兜圈子。没有路灯,甚至没有民居内亮起的灯火。想大声尖叫,又想起每年都有人被落下的冰柱刺死。我怕声波震断了头顶屋檐下的冰柱——面朝夜空、双臂挥舞着,一根巨大的冰柱笔直落下,刺穿我的胸膛,刺破我的肺叶,那样我便无法再呼喊,而只能发出“嘶嘶”的哀叫。冰柱会一路撕裂我,透过我的脊椎,将我钉在积雪的街道上,像一尊雕塑。
几小时后,我终于碰到一辆收工回家的出租车。黑人司机说暴雪压断了高压线,大面积停电。我钻入车中,不顾一切将口袋内全部的现金钱都塞给他。
开,去皇家山顶,不要停下。
我去金城肮脏喧闹的火车站接到了沫沫,她执意在那个上大下小的站牌下合影。她整日抱怨自己申请的法国大学毫无前景,反复试探问我那里的法语学校如何申请,倘若能转入英文大学,就再好不过了。对此我毫无怨言,甚至对她有所愧疚。我们一起的时光大多在床上渡过。我愈加痴迷她柔软的身躯。在没有她拥抱的夜晚,我甚至无法感到自己的存在。
沫沫在我怀中慵懒地说,cheri,你说签证好办吗?听说要担保人?
手机响起。看到来电显示的人名后,我彻底僵滞。而电话并未转入语音信箱,持续叫唤着。
沫沫不耐烦地推着我的手臂。你干嘛老是不接电话。我紧闭起双眼,任凭铃声不依不饶地永远响下去,像在进行某种报复。
那晚,我费尽力气,不知摔倒多少次,双手淌着鲜血,最终站在皇家山顶。我面朝山脚下没有一丝光亮的城,面朝破晓前最终吞噬了一切的黑暗,面朝我试图逃离的北方的布哈萨,跪倒在矗立于身后的巨大十字架之下,丧失了甚至是哭泣的力量。十字架放射出昏暗诡异的光芒,将我与整个世界染为一片血色。